深夜,丈夫的電話來得猝不及防:
「月月,我完了。」
我心頭一緊:
「發生什麼事?」
「資金鍊斷了,這幾次給你打過去的錢,都是借的高利貸,現在我已經資不抵債了,因此這些欠債都是我們夫妻共同債務。」
手機瞬間跌落,但裡面的雜音仍在繼續:
「不多,連本帶利,也就三百萬,你幫我承擔一半就好。」
轟——
一道閃電在腦中劈開,整個世界天旋地轉。
1
「月月,這個時候,也就只有你能幫我了。」
我抓起手機怒吼:
「陸沉!你到底在說什麼?你的個人欠債憑什麼分攤給我?」
他嗤笑一聲:
「你既已收了錢,走到天邊都是共同債務!你我是夫妻,就得有福同享有難同當,實在不行,就把房子賣了唄。」
說完便掛斷電話。
腦中嗡嗡作響。
他去往地獄的路上,隨手一勾,帶上了我。
根本不在意女兒今後該怎麼生活。
沉默許久後,我強迫自己冷靜下來。
眼淚無用,咆哮無能。
他早已挖好了坑,等著我跳下去。
那我偏要,從地獄一步步走出來。
很快,我想好對策。
一個月後,帶著女兒風塵僕僕地趕了回來。
看著空蕩蕩的家,才發現能搬走的都搬走了。
剩下的,只有一些舊書,和扔在地上的全家福。
我愛了十七年的男人,在我陪孩子異地上學期間,將家具全部變賣。
並多次將借款打到我的帳戶上,再找藉口讓我轉出。
最終混淆了共同財產。
導致我背上巨額債務。
我深吸口氣,調整好情緒,將陸沉約到了小區樓下的咖啡館。
「上次的事我考慮清楚了,你說得對,法律上我們是夫妻,這債,我得認。」
陸沉眼睛突然一亮。
我無視他的反應,繼續道:
「你分給我一百五十萬債務,我這邊可以解決,我可以想辦法籌借一百萬現金,另外,還有一些金子。」
「金子?」
陸沉身體微微前傾:「有多少?」
看著眼前的魚兒已經咬鉤,我努力穩定住情緒:
「這裡頭,有當年婆婆給的五金,還有一些……是這些年咱倆給女兒攢下的嫁妝,粗略估過,加起來差不多五百多克。」
「500 克!」
陸沉幾乎是瞬間在心裡完成了計算。
按當前金價,這就是接近五十萬!
他臉上掛起笑:
「月月,我就知道!關鍵時刻,還是你靠得住!我們……」
「但我有一個條件。」
我打斷了他的表演:
「這一百萬現金和 500 克黃金,不是白給你的。我要你把咱們名下這套房子,無償過戶到女兒名下。」
陸沉臉上的笑容瞬間凍結。
「你開什麼玩笑?把房子給她我住哪兒?再說,這房子現在市值有三百萬,我憑什麼無償給她?」
我不慌不忙地端起茶杯:
「陸沉,大家都是成年人,談談現實吧。你那三百萬債務有多少用在了共同生活上?如果我要求調查每一筆資金流向,你覺得這個過程會拖多久?」
「房子如果急著套現,打七折都未必有人要。一旦進入拍賣程序,拖上一年半載,價格只會更低。到時候,你拿到手的,或許還不如我給你的多。」
我放下茶杯,目光銳利。
「當然,你可以拒絕,搏一搏,或許單車變摩托。」
他沉默了,緩緩靠在椅背上,手指無意識地敲擊著桌面。
許久後,終於脫口:
「120 萬,一分不讓,並且女兒的撫養權必須歸我。」
我垂下眼睫,掩去激動的神情:
「好。陸沉,謝謝你……始終給女兒留了一條生路。」
他頓了頓,目光從我身上挪開:
「順便……把離婚協議簽了吧。這樣,我以後的債務,就徹底跟你無關了。」
我靜靜地看著他,沒有說話。
終於來了。
他最終的目標,其實就是離婚而已。
2
渣男三部曲:
製造債務,榨乾價值,踢出局外。
每一步,都絲毫不差。
十七年的婚姻。
從開始的一無所有,到最後的一無所有。
唯一沒變的,是帳戶餘額。
「如你所願。」
隨後,我們一起來到民政局。
窗外陽光刺眼,大廳里充斥著情侶們的歡聲笑語。
我拿起筆,沒有絲毫猶豫,乾脆利落地在協議上籤下了名字。
接下來,他履行協議,將房產順利過戶到了女兒名下。
而我在同一時間,將手中全部積蓄與那五百克黃金,一次性轉交到他的手中。
一切看似都已塵埃落定。
然而,就在他興沖沖地前往金店兌換戰利品時,卻得到了一個晴天霹靂。
那五百克金子,全是金包銀。
陸沉徹底懵了。
他瘋狂地撥打我的電話,回應他的,只有通訊錄里永恆的忙音。
他已被我拉入黑名單。
於是,在離婚冷靜期結束後,他拒絕與我共同前往民政局領取離婚證。
相反,他用一紙訴狀,將我告上了法庭。
案由是『離婚糾紛』。
訴求:
撤銷該贈與,並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。
收到傳票時,我反而鬆了一口氣。
他果然走了這一步。
面對第一次庭審,我早已做好充足的準備。
「法官大人,她用假黃金分割財產,這是赤裸裸的欺詐!」
我面對眾人的審問,慚愧地低下了頭:
「是的,那些金子,的確是假的。」
滿堂譁然。
前夫的臉上,瞬間寫滿了勝券在握的表情。
隨即,我唇角微勾:
「那是因為你當初迎娶我的五金,就沒一件是真貨!我把一堆廢銅爛鐵保管至今,為的就是物歸原主啊。」
「放屁!我怎麼可能給你假金子?」
陸沉瞬間暴怒。
我冷眼看向他:
「陸沉,承認自己無能沒什麼大不了。你要相信,你的情婦愛的是你這個人,不是你的錢。」
下一秒,法官敲響法錘:
「原告請舉證金子的來源、購買記錄、經手人。」
於是,案子不得不停止,然後重新收集證據。
除了諮詢當年的經手人,還得找到那些早已模糊的金器發票。
所以這就牽扯上早已入土的婆婆。
回到家,陸沉一把攥住我:
「江月,你他媽夠狠!用一堆假貨讓我把房子過戶到女兒名下,你這就是詐騙!」
我瞥見他口袋裡插著的筆,微微一笑:
「論狠,誰人比得過你?婚內出軌,轉移財產,還想把我最後一點東西都榨乾,陸沉,你連狗都不如。」
他雙眼微眯,牙齦咬得吱吱作響:
「好!很好,既然你這麼想分攤我的債務,那只能如你所願。」
說完,他甩身離去。
第二次開庭被排在了三個月後。
如今,婚暫時離不成了。
可那套房子早已白紙黑字,歸屬明確。
既然房子已經落入女兒名下,那就沒有裝的必要了。
他用三百萬債務把我一同拉下了水。
而我轉給他的一百二十萬,同樣是我名下的個人債務。
3
這要歸功於他這半年為我精心打造的完美流水。
那持續不斷的三百萬資金往來,讓銀行系統將我判定能力極強的優質客戶。
因此我才能以個人名義,順利地從銀行獲得百萬授信。
卡里真正的積蓄,早已為女兒購置了教育基金。
現在,就看誰能證明自己手中的債務更真實,誰的動機更不堪。
我用最快的速度註銷了其餘銀行卡,並將房子委託出租。
此刻我已經不怕了。
無論他再製造出多少債務,都與我無關。
因為,從我們正式起訴離婚的那一天起,法律上就已划下了一條清晰的責任線。
後續花費只要無法證明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,便只是他陸沉的個人債務。
而我不同。
我照顧女兒所產生的每一筆花費。
都是在履行我們作為父母的法定義務。
他築起的是毀滅的高牆,我構建的是守護的堡壘。
這場仗,我怎麼可能會輸?
我的一百二十萬債務申請先息後本還款方式,每月僅需支付三千多利息,本金則有三年的緩衝期。
而舊房租金剛好三千。
這意味著,接下來的三年里,我可以用租金完美地對衝掉這筆債務利息。
而三年後,女兒將會成年,房子也可自由買賣。
時間,第一次站在了我這邊。
足以查清陸沉那巨額債務的謊言。
隨後,我租了個地下室。
並將陸沉的電話移交給女兒班主任。
告知校方,後續所有事務請直接與孩子父親聯繫。
畢竟,白紙黑字,撫養權已不歸我管。
他瘋狂聯繫我未果後,動用一切人脈找到我的住處。
再次與他相遇,竟是在半月後。
他整個人的氣場都變了,顯得格外頹廢。
「江月,」
他幾乎是咬著牙:
「我可以撤訴,金子的事也一筆勾銷。但你必須配合我,把女兒名下的房子過戶回來。」
我微微勾唇,迎上他急切的目光:
「女兒的撫養權都歸你了,一套房子在誰名下,又有什麼關係?」
陸沉的耐心逐漸耗盡:
「我去房管局問過了!未成年人的房產交易必須父母雙方共同簽字!你早就知道是不是?」
我看著他氣急敗壞的樣子,緩緩搖了搖頭:
「這些都不是重點,陸沉,我只有一個問題,那些本該屬於我名下的共同財產,究竟去了哪裡?」
陸沉眼神一虛,喉結不自然地滾動了一下:
「公司資金周轉困難,其實我早已入不敷出……」
我靜靜地注視著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