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.
大部分人在被動的失戀之後都會想去挽留。
「我再去求一求他,也許他就會原諒了呢?」
「我去告訴他,我會改掉他不喜歡的一切,也許他就回頭了呢?」
似乎每一個在面對失去的人,都會把執念當做是一種救贖,我們想從夾縫中期盼那一點點的光,哪怕是幻想而來的,哪怕是微不足道的,也會讓人覺得它還存在著改變的機會。
但的有的時候,那道光是期盼不來的,而是只有在你轉身的那一剎那才會明白,方向錯了,一切就都錯了。
就像很多時候,有些感情一旦破裂,剩下的就只能去做減法了。
之前聽著身邊一個女孩和我聊起她失戀之後做的一些事情,不禁有些心疼。
「我一個人去旅行,讓自己看起來很酷,其實只是為了做給前任看,在那個有海風味道的城市的夜裡,我想念他到極致。
於是,我灌下了幾瓶酒後不停的打電話給他,直到他接起,和我聊天,那一刻好像就沒有分手一樣,我以為他還記掛著我,其實,那只是他為人待物般的禮貌而已。
直到最後,我的騷擾還是擊穿了他最後的禮貌,他對我說,他討厭我,於是便拉黑了我僅有的和他聯系的方式。
很多時候,那些在我們眼中一次又一次的挽留,自以為是長情的表達,卻不知在對方的世界裡確是一種類似無賴的糾纏。
但倘若糾纏有效,他便從一開始就不會離你而去,又何至於捨得一個深愛的人如此卑微的對著自己俯首稱臣,倘若愛這個字有它的反義詞,我想那不是不愛,而是厭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