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年新氣象,相信在新年的開頭,所有人都是懷揣著期待,希望新的一年和和美美、幸福安康。既然有這樣的新年願望,有這樣的美好期盼,那麼我們就應該遵循新年的習俗,不要去做一些犯忌諱的事。畢竟開年順利了,寓意就比較好,之後一年的時間里,順順利利,諸事大吉。
那麼,在新年初期,有哪些是不能做的事呢?哪些是會犯忌諱的呢?
有句老話是這樣說的,「初二四不出,到頭一場空。」也就是說,在正月初二這一天,有4點忌諱大家是不能犯的,否則一年忙到頭,可能是空忙一場。
一不出:不出禮品
正月初二被稱之為是回娘家的日子,這一天也被稱之為是「迎婿日」、「姑爺節」。在傳統的認知裡面,嫁出去的女兒等於潑出去的水,出嫁的女兒就不再能算自家人了,平日裡沒事的話是不應該去打擾娘家人的。
可是血緣關系又是無法割斷的,總得給出嫁的女兒盡孝的機會,總得給父母見女兒的時機吧,所以就有了大年初二這樣可以讓出嫁女兒正大光明回家探親的日子。為什麼要把日子定在這一天呢?這裡面還有一個有趣的小故事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