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2.
很多人都曾有過「他到底愛不愛我」的疑問,其實,這個問題並沒有那麼難回答,出個門就知道了。
就拿爭吵為例,我和男朋友爭吵過很多次,也像那個女孩一樣哭得梨花帶雨。
但是與她不同的是,走的人是我。
每次吵架,我總是控制不住把門一摔,然後走出家門,一味想要離開這個滿是硝煙的地方。
但不管我走了多久,公交上了又下,捷運也換乘了好幾班,回頭看看,他依舊在不遠不近的地方跟著。
等我消氣,然後領我回家。
有一次我實在忍不住,就問他:「像你這麼心高氣傲的人,怎麼會像個跟屁蟲一樣,甩都甩不掉」。
他頓了頓說,「我怕你帶著情緒出門,想要肩膀的時候,無人可依靠,我不放心」。
愛你的人,永遠捨不得你情緒崩潰地走在他看不見的地方,因為,他害怕你無助時他不在。
03.
之所以我會覺得那個拋棄女生獨自離去的男孩壓根不愛女孩,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,就是他全然不給女孩一絲絲體面。
哪怕真的不愛了,也可以先安慰好女孩的情緒,然後再離開,這是個應該如此且不錯的辦法。
但是他沒有,他走了。
這個性質就等同於,他完全不在乎女孩會承受路人怎樣的目光與非議。
這不禁讓我想到了,在逛街時,時不時就有正在激吻得不可開交的情侶進入眼眸,對他們的愛情,我很難共情。
這是一個言論自由的時代,被路人拍下情侶忘我恩愛的畫面,再傳到網上接受口水謾罵的視訊還少嗎?
要知道在謾罵中受傷的,往往都是女性啊。
所以,在大庭廣眾之下堂而皇之作出激吻舉動或者別的出格行為的情侶,真的是愛嗎?我不敢茍同。
愛她絕對不會把她推到輿論的風口浪尖,愛她是理智控制蹭蹭上漲的荷爾蒙,愛她是想要保護她,捨不得她受一絲傷害。
出門在外,不用親親抱抱舉高高,牽手也是一種表達愛意的好行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