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妮還不是柳偉的妻子,如果要賣房,就必須經過柳偉家人的同意。 可是他們會同意嗎? 黃妮請求記者幫忙勸說,做最後一次努力。 柳軍得知黃妮來意後,毫無疑問地拒絕了她的要求。 他表示,這套房子在父親名下,是將來留給大哥的女兒的。 大哥在簽署離婚協議時,協議內規定,等到他的女兒年滿18歲後,房子會自動過戶到女兒名下。 柳軍說:「就算大哥病危,他也沒有權利賣房治病,就算是我父親,也沒有權利。」 「你們難道真的眼睜睜見死不救嗎?」黃妮情急之下,質問柳軍。 柳軍接下來的話,卻讓記者大吃一驚: 「他走到這一步是自作自受,他吸毒啊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