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了一會兒,婆婆去廚房炒菜了,張麗華打算起身去收衣服。小姑子喊住了她,笑容滿面道,「嫂子,你先別走,我有點事情跟你商量。」
張麗華問,「什麼事」。
小姑子開門見山說,「嫂子,我想買你那套房子。」
張麗華問,「你怎麼突然想買房?」
小姑子回答道,「這不是媛媛大些了嗎?她明年就要上小學了。而且,我現在手裡也有錢了,不想繼續跟公公婆婆住一塊。我婆婆那人特討厭,有點好吃的都留給小叔子。」
張麗華結婚的時候父母給她陪嫁了一套價值120萬的房子,小姑子說的就是那套房子。
婚後,張麗華跟老公李斌一直住在那套房子裡。一直到去年,他們經濟寬裕了,新買了一套大房子,那陪嫁房子就閒置了下來。
後來,張麗華以每個月2800元的價格把房子出租給別人,這也是一筆額外的收入。
沒想到小姑子看上了這套房子,張麗華問她打算給多少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