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同日4時52分,2名陳姓員警為求謹慎,和李女跟李女的洪姓現任男友一起回到家中,沒想到彭男仍躲在屋內角落,趁大家進門不注意時,持33公分的刀械,上前與在場人發生拉扯。
才剛領保護令 台中女返家再遇埋伏、警遭砍
只是在扭打過程中,洪姓現任男友手部及右腹部受傷;33歲陳姓員警遭猛刺三刀,肚皮7到8公分撕裂傷,縫10針,左胸5到6公分撕裂傷,縫6針;46歲陳姓員警左手腕4到5公分撕裂傷,縫5針;彭男自己也左手掌及左手臂受傷。
台中地院一審時,彭男對於侵入住宅、毀損、傷害及攜帶兇器犯妨害公務執行犯行均坦承不諱,但矢口否認殺人未遂,辯稱是奪刀過程不小心誤傷,只是法官勘驗密錄器後認為,彭男朝33歲陳姓員警刺殺至少有3處,且其中2處為胸腔及腹部,顯與一般奪刀過程中造成劃傷不同,如果不是彭男刻意攻擊,實在難以想像刀械如何導致33歲陳姓員警嚴重傷勢,不能僅用初次見面,無仇恨認定沒有殺人意圖,不採信彭男說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