駕駛人注意!機車上有1物「慘開罰1800」一票車主都不知道

2025-05-15     奚芝厚     反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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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根據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》第39-1規定,車輛尺度、顏色、車身式樣與紀錄相符,車身標識完好合於第四十二條之規定,自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,大客車車重應與紀錄相符,另外還有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》第39-2條規定,機車車輛型式、顏色與紀錄相符。

若是被檢舉或警方盤查,不僅要跑一趟監理站驗車,還可能要更換行照,以及恐被開罰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