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位朋友曾分享過她的故事。
剛和前男友在一起時,她時常能感受到甜蜜,然而相處久了,甜蜜逐漸變成了壓迫。他會要求她按他的時間作息,習慣用自己的標準來衡量她的表現。
每當她有自己的計劃或意見時,他總會表現出不耐煩,甚至責怪她「太任性」。她因頭疼缺席約會,他卻沒有擔心她的身體,而是失望於約會的泡湯。
後來,她遇到了現在的丈夫。他從不強迫她改變,而是尊重她的選擇。
工作忙碌的時候,他會幫她打點日常瑣事;她生病了,他守在床邊熬湯給她喝;就連她無意間提到的一個願望,他也記在心裡,默默幫她實現。
「和前一個人比,他甚至都沒有說過幾次『我愛你』。」她笑著說,「可是在他的每個舉動里,我卻感到被愛得很踏實。」
她以為這是兩個人對於感情的表達方式不同,我說:「這是因果的問題。「
前任對她的感情是喜歡,是「因為你讓我開心,所以我喜歡你」;
而丈夫讓她感受到的是愛,是「因為我愛你,所以我想讓你開心」。
喜歡始於心動,如一場短暫的焰火,炫目卻易散;而愛成於責任與包容,像一盞長明燈,溫暖而長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