幾年後,我有了二胎。那時候我弟弟家兩個孩子,一個三歲,一個五歲。我媽要照顧他們,如果來伺候我坐月子。
就得把這兩個孩子一起帶來。到時候肯定很鬧騰,我媽一個人也沒有這麼大的本事。所以,這根本行不通。
但我不好意思跟廖阿姨開口,雖然她平時很客氣,但畢竟只是我的繼婆婆。
親婆婆都不一定願意,何況繼婆婆,人家也沒有這個義務啊。
沒想到我離預產期還有一個多月的時候,廖阿姨突然提著一個包來家裡照顧我,她說伺候我生了孩子做完月子再回去。
「我算好日子的,家裡的事情都跟你公公交代好了。
我啊,自己也沒有生過孩子,如果有什麼不周到的,你別放在心裡,有什麼就說出來,我好改正。」 廖阿姨只是謙虛而已,做得可周到了。
最後,出了月子,我跟女兒都長胖了。她要回去的時候,我還捨不得。
我給廖阿姨1萬塊錢,讓她給自己買些喜歡的東西。
可她說:「我不能要這錢,我是自願來照顧你的。你要是執意給,就是把我當外人了。」
最後,廖阿姨不僅不要這錢。給孩子辦滿月酒的時候,公公還給了我們2萬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