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道理陳情也懂。
只是不知道為什麼,她就是沒法拒絕母親的要求。
也可能是不敢拒絕吧,因為母親總以「斷絕母女關係」相要挾。
而這些,自己又該怎麼開口跟老公說呢?
前不久弟弟剛談了個新女朋友。
八字還沒一撇呢,母親就張羅著要給弟弟買房,準備娶新媳婦過門。
其實當年老公給的彩禮,娘家一分陪嫁都沒回,母親平時省吃儉用,那筆錢分文未動,要想在縣城付個首付完全夠。
但母親捨不得花她自己的錢,一心想著讓陳情去找老公買。
「讓老公給弟弟買房,這怎麼可能呢?」儘管陳情心裡明白得很,但她還是應了下來,想找老公試試看。
老公很生氣,說母親痴心妄想。
他讓陳情趁早醒悟,不要一直去填娘家這個無底洞。
大概是鬼迷心竅了,明明老公說的都是事實,陳情卻不服氣,認為他不該這樣說自己的娘家人。
她讓老公做選擇,要麼給弟弟買房,要麼離婚。
老公毫不猶豫地選擇離婚,獨自出門去了。
那頭母親一直在催促,到底什麼時候能買房。
陳情不敢把離婚的事情告訴母親,只隨便找了藉口,讓母親再等等。
母親哪裡等得住,直接找上門,看老公不在家,拉著陳情就往門外走。
邊走邊說:「閨女,趁女婿不在家,先斬後奏給你弟買房。」
「來不及了,剛離完。」陳情決定攤牌。
「你怎麼這麼沒用?
連個男人都看不住......」母親又開始像小時候那樣,毫不留情地數落她。
陳情望著空蕩蕩的房間,和牆上的結婚照,哭了好久好久。3.當斷不斷,必受其難
其實,陳情的悲劇本來是可以避免的。
很多事情她明明知道不能做,卻又害怕和母親鬧翻,硬著頭皮去做,最終失去了自己的婚姻。
這樣的人是可憐的,同時又是可悲的。
當斷不斷,必受其難。
真正愛子女的父母,是不會計較回報的。
即使有這種想法,也是藏在心裡,不會給子女製造壓力,反而生怕自己給的不夠多、不夠好。
子女付出一點點,他們就很滿足。
反而是那些不願意付出、付出少的父母,對子女的要求更高。
而且,不論你怎麼做,都滿足不了他們的慾望。
他們想要的,沒有最多、只有更多。
任何一段感情,合得來就合,合不來就適當劃清界線。
父母對我們有養育之恩,我們也有贍養父母的義務。
劃清界限並不是說對他們不管不顧,而是要拎得清。
合理的要求,可以盡力滿足,對於不合理的要求,也應該有拒絕的勇氣和權利。
學會「冷處理」一些讓自己不適的關係。
寧可被人說冷漠,也要學會和過去做割捨。
該拒絕就得拒絕,不要因為愚孝把自己箍的死死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