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年前我爸腦梗去世後,我弟弟說這兩年景氣差,想去外地工作幾年、物價也比較便宜。他們走後,家裡就只剩老媽一人。
我打算接我媽去我家養老,可她說什麼也不願意去。說自己手腳都還靈活呢,不能給兒女添麻煩。
沒辦法,我每個月給她五千塊錢的生活費,讓她一定要吃好喝好,讓我和弟弟放心。 兩年後,我兒子考上了大學。他走之前,我帶他去向外婆辭行。
我媽拿出了一張提款卡,遞給了外孫。她說:」這張卡里有五萬多塊錢。 都是你媽給我的,我一個月三千塊錢都花不完。
她一個月給我五千塊,我把剩下的錢都存在了這張卡里。 你去上大學,一定會交很多學費吧,這五萬多塊錢你拿去用吧!」
聽了老媽的話,我是又心疼又生氣。硬把那張卡又塞回她手裡,並且嚴肅地跟她說:」媽!
如果你再捨不得吃捨不得喝,把身體搞壞了,我就不管你了!″ 我媽唯唯諾諾地連忙答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