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嫂說:「老話都說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,是沒資格分家產的。
兒子才能傳宗接代、繼承香火,爸媽的東西就應該留給我們家。」
大哥大嫂在那喋喋不休,而我爸媽卻一言不發,甚至都不敢拿正眼看我。
因為他們的想法跟大哥大嫂也是一樣的,也認為女兒不應該分房子。
我再不滿也沒用,房子又不在我名下,爸媽不願意分我,就不可能有我的份。
但經此一事後,我對娘家人徹底失望了,也不願意再讓父母繼續待在我家養老,怎麼說我也養了他們20多年,剩下的不該我管了。
因此我把他們倆送回了大哥家,因為這些事我跟娘家人徹底鬧掰了。
當初三套房子都給兒子,如今生病卻找女兒分擔醫藥費,這心簡直就偏到天邊去了。
我不可能會答應,既然財產沒有我的份,養老就跟我沒關係。
就算大哥要告我,我也不可能會掏這筆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