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母親怕我爸不同意,就偷出房本,自己找到買家了。等我父親知道了,她已經拿著人家的錢給小舅了,當然是賤賣的,才會這麼快。這就發生了給我打電話的一幕。我回來也於事無補,小舅把錢交了買房首付,要不回來了。還留一部分正好做彩禮。算計得分毫不差。
我母親和小舅,一個願打,一個願挨。就留下我和父親喝西北風。當時氣頭上,我父親要離婚,我也支持。小舅對我母親說姐,你放心。你離婚了我養你。還記得當時母親氣沖沖地看著我的樣子,覺得我不理解她,沒有小舅對她好。
我只好跟父親處理了老家的雜物,帶著他來到我工作的城市。給他租了房子,父親找了個保安的工作。我們開始了全新的生活。10年來,我買了房子,結了婚,父親搬來同住,我也沒有去找小舅,要他還錢。一些人,這輩子只要沒有牽扯就好了。
頭幾年還常常聽到父親講母親的消息,說是老家的親戚告訴他的,說母親在我們走後,跟外公外婆住在村子裡。她去縣城找了做服裝的工作,經常加班加點,她要賺錢給小舅貼補家用,小舅孩子出生了,外公外婆年紀又大了,小舅生活壓力也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