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撇撇嘴道:「媽,10萬塊錢能買什麼好車呀,那能看得上眼的車怎麼說也得20萬吧。」我沒買過車,我不知道這車的價錢呀,只是吃驚地看著女兒問:「買輛車要這麼貴嗎。」老伴兒不高興地說女兒:「你這從農村裡出去的女娃,怎麼什麼都要跟城裡人比呀,誰說10萬塊沒有好車,你隔壁張大爺家的兒子買的那輛車就是10萬塊錢的,我看著也挺好的嘛。」女兒看著老伴說:「爸,您懂什麼,那些都是雜牌,你買輛汽車不得買好牌子嗎,好牌子哪有10萬的汽車,得得得,您把那10萬塊給我吧,我們自己再添點錢買一輛就行。」看女兒不高興的樣子,我咬咬牙又添了兩萬,一共給了女兒12萬。
可女兒那不情不願的樣子還是深深刺痛了我的心,我那時就有種想再去城裡找活乾的沖動。
女兒結婚後,就很少回家,我和老伴想她了,就拿上鄉下的土特產去城裡看她。
每次去看女兒,她都要嘮叨半天,說我:「媽,您別總是把那些菜和雞往我家裡帶,這城裡什麼都能買到,那雞您要不就把它殺好再拿來,這活的弄來把家給弄臟了。」聽女兒這麼說,我心裡挺不是滋味的,我和老伴也沒啥本事,也沒什麼錢。
來女兒家要買好的東西那肯定是買不起的,只能帶些自己種的蔬菜和自家養的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