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討回RM300掌摑欠債人 女子被判罰款RM1000

2024-05-08     喬峰傳     反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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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歲的女被告努阿麗娜,被控於上周六(5月4日)清晨約5時30分,在一家桌球中心致傷一名22歲女子,觸犯刑事法典第323條文(蓄意傷人 )。 一旦罪成,可被判監禁長達一年,或罰款最高2000令吉,或兩者兼施。

根據控狀,被告當天來到有關桌球中心,拉扯受害人頭髮、掌摑其臉頰,同時把受害人推倒在地,還奪走其手機。

受害人在事故中受傷,之後到峇株巴轄警區總部報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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