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總講「愛屋及烏」,夫妻應當是因愛對方而愛孩子,這種親子關系才能存在於家庭系統中,這樣的家庭才能培養出人格健全的孩子。倘若將愛全部給子女,心理需要也須從子女身上得到滿足,把自身的期待全部壓制在孩子的身上,孩子就會感覺到巨大壓力和愧疚,一生負重前行。
其次,影響婚姻質量。疏於夫妻關系的建設,導致的是二人感情的疏離、淡漠。任何一份關系的發生、成長、延續,都需要雙方共同建設、持續投入、互動回饋,一方投入卻沒有得到回應,必然導致關系的崩塌。
最後,影響家庭中女性的自我成長。因為有了孩子這個至高無上的理由,一切的懈怠、懶惰都天經地義。很多媽媽變得不在乎外表,也不注重內在。這是婚姻關系最大的悲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