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說得很明白:「比丘破戒我能救,偷三寶物不能救。」不但一尊佛救不了,十方三世一切諸佛聯手來救都救不了。因為三寶物是常住物,通盡虛空、遍法界,所以稱為十方常住。偷盜的直接果報是貧困。國家設施來自全國老百姓的稅收,如果是偷盜、竊取、霸佔國家的設施,將來還的時候,要還給全國的人民,所以這個罪很重。佛在經上一再囑咐我們不可以逃稅,逃稅也是屬於偷盜。鑽法律的漏洞,以種種巧妙的方式來偷盜,在世間的結罪懲罰,可以說是微不足道,但將來在三途的罪報就不得了。
偷盜的死後果報則是成餓鬼。雖然看上去比下地獄要好一點,但也非常痛苦。總是感到肚子很餓,卻又沒食物吃,即使找到食物,食物到口也會化成火,吃不下去。其實鬼不吃也餓不死,之所以感到餓,總想吃,是往日貪心的業障習氣所致。如果偷盜罪過重,甚至嚴重損害了人,還是要下地獄。偷盜之因是貪,如果貪心過重,可能業感寒冰地獄。